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

【时间:2019/1/15 11:19:37】【作者:】

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自20191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900元。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提高到1870/年。

请注意2019/1月需缴:大病补充基金每年一次性扣缴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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