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清单

(一)党的建设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

2.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3.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村各项监督制度,做好对村巡察反馈和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

4.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村社会治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民主法治

5.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教育村民扶弱帮困,保护特殊群体。

6.依法召开村民会议和议事协商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收集村民对党委、政府和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7.依法开展治安防控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村民参加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培训,开展村民自救和互救工作。

(三)经济发展

8.拟定并执行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9.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10.依法管理本村财产、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做好村资金使用。

(四)服务群众

11.组织开展村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服务和志愿服务,开展科普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

12.依法指导监督区域内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1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村民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动员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依法依规开展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障相关工作。

14.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卫生整治、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日常教育监督。

(五)自身建设

15.根据实际情况,将村划分为若干村民小组(网格),牵头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委员会。

16.开展由乡镇(街道)组织指导监督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的民主评议工作。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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