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生育报销业务,市社保中心在前期下放职工生育报销业务的基础上,将其余相关生育报销业务下放区镇。自2019年3月8日起,淀山湖镇灵活就业女性人员、女性居民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女职工的生育待遇审核已经可以在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报销窗口受理。 以前 申报生育待遇,往往需要往返市社保中心,有时候材料没有带齐又来回奔波,劳心又劳力。 现在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少跑腿,让生育待遇审核实现就近办、马上办。 该业务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01 失业前参加我市企业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的女职工; 02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考验期除外),且产生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的女性参保人员; 03 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配偶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且生育时已正常不间断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满10个月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 业务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针对正常生育 填写《生育待遇申领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 2. 针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 填写《生育待遇申领表》、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计生手术联系单)、发票、医事证明、病历、结婚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住院需提供出院记录。 淀山湖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报销窗口即时办理此项业务,5个工作日内即可将报销金额打到本人银行账户。淀山湖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报销窗口每月1日~23日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办理此项业务! 淀山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淀山湖镇振淀路247号 联系电话:0512-57493898(医保报销窗口) 请广大微友, 积极转发, 广而告之!